莲都区安监局全面清理规范
在办审批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行为,争取最大程度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莲都区安监局开展了全面清理规范在办审批服务项目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是清理事项。对本局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自查。明确不得擅自增减事项和更改许可名称;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无法定依据或因条件变化已无保留必要的,予以取消;如需修改或调整的项目,及时作相应修改或调整。
二是优化程序。按照便民原则,对保留的事项,要逐项合理地设定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若有本局自行增设的审批许可环节和条件,一律纠正。
三是压缩时限。加大幅度压缩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争取最大程度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并承诺时限不超过我市其它县市同类事项的最短承诺时限。
四是明确责任。明确并公布每一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莲都区安监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