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莲都区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标,指导全区监管主体建立、健全和实施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公布挂牌督办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销号制度等六个制度、数据库设计等内容进行了具体指导。同时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每月对全区各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到6月30日止全区1189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排查隐患6933条,已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45条,发现场记录144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86份、复查意见书218份,已整改销号1470条,生产经营单位投入资金375万元,参与排查治理8619人,政府与11170家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参与督查人员34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