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文  | 动态消息  | 宣传教育  | 安全法规 | 事故通报
首页>动态消息>正文
 
 


莲都区乡镇(街道)公布首批

时间:2008-7-2 11:10:08 来源:阅读数:


莲都区乡镇(街道)公布首批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莲都区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公布了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2008年度第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名单。

据统计,截止今年5月,莲都区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共公布首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30家,并明确了各单位存在的隐患主要内容、排查时间、整改期限、整改措施、责任人、督办人、销号时间等。期间,区政府督察组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督查,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把隐患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相关责任制,按期整改,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网站由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
网站域名:www.ldajj.com www.ldajj.gov.cn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老市建设局大楼)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52635
浙ICP备07019050号
网站技术支持:丽水热线(0578.tv/inlishui.org/lsic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