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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召开第四次安全生产例会

时间:2007-12-17 11:51:36 来源:阅读数:


                               

   莲都区召开第四次安全生产例会

1211日上午。莲都区召开了第四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委常委、副区长何敏,局长朱勇林等领导及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碧湖镇、联城镇、大港头镇分管领导或安管人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朱勇林主持。朱勇林局长就20071-12月安全生产形势,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工作,2008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宋新魁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估标准,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最后何敏副区长作了重要讲话。

 何敏副区长指出:要充分肯定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绩。1-11月份,我区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实不容易,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07年还有18天时间,我们一定要严防死守,查漏补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向全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岁未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和多发期。这个时间,各行业各领域都在抓时间抢进度,完成最后的冲刺。年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也进入了经营销售旺季。对此,各单位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有针对性地落实措施,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要努力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要努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等工作。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安全检查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办事。对业务不熟悉的要及时与区安监局联系,请专家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没按时整改的要与安监部门对接,直至安全隐患排除为止。要树立这个理念:隐患就是事故,安全就是效益。有序地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

 

                                                           莲都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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